2022年,我市按照《健康中国重庆行动重点疾病和重点领域专项行动2022年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台账》,组织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取得较好成效。
心脑血管病已成为威胁我国居民健康的首要疾病,是我国面临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之一。一直以来,市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和预防为主方针,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从注重“治已病”向注重“治未病”转变,推动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不断取得新成效。我市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由2017年的218.54/10万下降到2021年的177.66/10万。
一、加强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知识宣传,提升应急救治能力
鼓励、支持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急救中心、基层医疗机构等医疗机构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使公众掌握基本必备的心肺复苏等应急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2022年全市“120”电话10秒接听率达到98.68%,比去年提升0.53%;3分钟出车率达到95.12%,比去年提升2.25%;平均急救反应时间为17分45秒,比去年缩短1分15秒。我们将持续开展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深入推进应急救护“五进”工作,力争全系统普及培训25万人次,培训持证救护员2万人,2022年新增救护师资200人,拓展救护员培训国际认证课程,建立全市统一的救护师资、救护员数据库,实行信息化管理。
到2022年和2030年取得急救培训证书的人员分别达到1%和3%,按照师生1:50的比例对中小学教职人员进行急救员公益培训。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机场、车站、港口客运站、大型商场、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配备急救药品、器材和设施,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每5万人配置1辆救护车,缩短急救反应时间,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电话10秒接听率100%,提高救护车接报后5分钟内的发车率。
二、关口前移,开展三高共管和心脑血管疾病筛查与干预
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推进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共管;持续扩大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筛查干预覆盖面。2021年市卫生健康委在《重庆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清单和工作指南(2021 年版)》中明确,各级医疗机构需开展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并将其纳入医疗机构年度绩效考核。为实施早诊早治,降低高危人群发病风险,促进心脑血管病早期发现,开展个性化健康干预,降低我市居民心脑血管病的致残和致死率,我市2013 年与 2016 年开始在部分区县开展了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心血管疾病早期筛查与干预项目,截止目前已完成15.9万人初筛,完成3.8万人高危对象干预,随访6.2万人次,累计建立社区乡镇档案总数14万例。
三、建立完善心脑血管疾病救治体系,提高救治水平
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市级胸痛中心和区县级胸痛中心,强化脑卒中、胸痛诊疗相关院前急救设备设施配备,推进完善并发布全市脑卒中、胸痛“急救地图”。要求每个区县至少有一家胸痛中心,形成急性胸痛协同救治网络。建设医院急诊脑卒中、胸痛绿色通道,实现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互联互通和有效衔接,提高救治效率。二级及以上医院卒中中心具备开展静脉溶栓的能力,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医院和三级医院卒中中心具备开展动脉取栓的能力。加强卒中中心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协作联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溶栓知识知晓率和应对能力。
四、加强心脑血管疾病监测,为开展心脑血管疾病评估提供依据
健全心脑血管疾病监测报告报告制度。心脑血管疾病登记报告工作实现全市全覆盖,定期发布心脑血管疾病发病死亡报告。依托全市疾控信息平台建设,搭建心脑血管疾病大数据平台,建成覆盖全市心脑血管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开展心脑血管疾病发病死亡、危险因素、疾病负担及归因疾病负担研究,为心脑血管疾病精准防治提供决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