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沙坪坝区公安分局歌乐山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销售烟花爆竹的广告。民警立刻展开调查,找到了发布广告的谭某。
据了解,谭某长期在成都务工,2024年12月底自驾回家时,带回了不少烟花爆竹,随后拍照并发布在微信朋友圈售卖,没想到一件都没卖出就被发现。
鉴于谭某持有的烟花爆竹数量较少,且未实际发生销售行为,民警在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并将谭某主动上交的烟花爆竹按程序集中销毁。
警方提醒:重庆主城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两江新区、高新区施行全年全域禁放烟花爆竹,巴南、北碚、渝北绕城高速公路以外部分区域可全年燃放烟花爆竹。除此之外,部分区县也对烟花爆竹燃放的禁限放区域有明确规定。针对可以燃放的区域,市民在购买烟花爆竹请到指定销售点,切勿在朋友圈等非正规渠道进行交易。同时,运输、存储烟花爆竹也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节日的平安与和谐。
(作者:王小生 作者单位:沙坪坝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