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阿姨和儿子已经两年多没有来往了。石阿姨说,母子关系之所以决裂,是因为一套房产。如今,石阿姨希望儿子给她一个说法。
石阿姨今年64岁,她的独生子苏先生40岁。在儿子4岁的时候,石阿姨就和丈夫离婚了,从此母子俩相依为命。她说,儿子成年后,母子共同出资购买了第一套商品房,儿子支付了大部分房款,房产证上写了母子二人的名字,各占一半产权;十多年前,他们又购买了第二套房屋,总价是28万元,石阿姨说自己拿出了所有的积蓄,凑够了20万元首付,她还了一年的房贷,剩余的由儿子来还。房产证上面,写的是儿子一个人的名字。
再后来,儿子结婚生子。儿子一家住在第一套房屋里,石阿姨则住在第二套房屋。然而两年前,儿子突然和石阿姨说起一事,导致母子关系急转直下。
石阿姨向儿子索要二十万,被儿子拒绝。从此以后,母子二人形同陌路。
儿子离婚后仍旧住在母子共有产权的第一套房屋里,把他名下的第二套房屋给了前妻。因为石阿姨再婚,现在她住的是在二任丈夫的房子。这套房屋是第二任丈夫的婚前财产,石阿姨没有产权。随着年龄增长,石阿姨担心,将来丈夫去世后,对方的子女会收回这套房屋,自己又该何去何从?于是,她当着记者的面,拨打儿子的电话,想让儿子给她一个保证。
母子二人两年来的第一次通话,就这样草草收场。记者随后拨打了石阿姨儿子的电话,尝试采访他。
目前,石阿姨主张自己在购买第二套房屋时,曾出资二十多万元。不过,她暂时没有向记者出示证据。对于她儿子离婚时把房产分割给妻子一事,630法律服务团的田小江律师作出了分析。
田律师建议,即便她的儿子不愿给她一个保证,石阿姨也不必担心将来无房可住,因为她对第一套房屋还拥有50%的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