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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梁太低撞破头 责任划分引争议

前天下午,杨先生在巴南区的一个地下车库行走时,竟被一道横梁给撞得头破血流。为这事,他和车库的物业公司还产生了纠纷。

杨先生是一家建材公司的负责人,3月31号下午,他驾车来到巴南区曼哈顿小区的客户家看现场,当他从客户家坐电梯出来,刚走进车库,意外就发生了。

杨先生说,这一碰撞,让他头破血流,他立即赶往当地医院处理。医生发现他头皮破裂,伤口较深,给他缝了五针,并打了破伤风针。所幸只是皮外伤,缓过劲来的杨先生,今天特地带了一把尺子,到现场测量了一下。发现这根梁的离地高度仅1米52,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他认为,物业公司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并没有做到位,所以,物业公司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记者在现场看到,从电梯出来通往车库的路上,左边是一个无障碍通道,右边是几步阶梯。如果从阶梯进出车库,普通身高的人不会与这根粱发生碰撞,如果走无障碍通道,就容易发生碰撞。在这根梁上,张贴着两张白纸黑字的告示,上面写着:请注意,小心碰头。

记者来到物业公司,打算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但工作人员表示不便接受采访,他们建议杨先生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此事。对此,田小江律师分析认为,应该有三方对此事担责。一是无障碍通道的修建方,因为梁和地面的净高距离不符合强制性的标准,存在安全隐患;二是物业公司,从现场来看,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安全提示和危险防护的义务。三是杨先生本人,他经过时,没有注意和观察,也应当承担相应比例的责任。目前,杨先生也向当地街道反映了此事。他表示,如果协商未果,他将收集证据,走法律途径来主张自己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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