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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瞭望|平台经济应从“独赢”走向“三赢”

现实中,一些平台企业“唯我独尊”:对平台内经营者,肆意上调抽成比例,若不从就用流量屏蔽、搜索降权等隐性手段施压;对劳动者,则刻意压低单价、随意变更报酬规则、增加隐性扣费项目,让人敢怒不敢言。

这种“一家独大”的垄断行为,既损害平台内经营者与劳动者的利益,也会在“滚雪球”中形成市场壁垒。

此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已提出“推动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共赢发展”。最近,不少平台企业被约谈或立案调查,就是最好的回应。

近年来,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经济形态快速发展,催生出电商主播、网约车司机、外卖员等新就业形态,发挥出就业“蓄水池”和“稳定器”作用。数据显示,当前,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达8400万人,且人数在不断增长,这个群体已成为我国劳动大军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不可忽视的是,部分平台涉嫌垄断经营,长期漠视甚至侵害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和用户的利益,使得“苦平台久矣”的呼声不绝于耳——

蛮横强势的“二选一”。2021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两家平台企业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款超216亿元。此后,平台要求商家“选边站”的行为大幅减少,但仍有个别平台实施隐性“二选一”。

超越边界的“乱调价”。平台作为连接者,本无权修改商家的产品价格。但一些外卖平台为了自身利益,擅自调整商家外卖价格,甚至强制商家参加平台优惠活动。这种低价“内卷”看似是在发福利,实则超越权利边界,扰乱了市场秩序,令许多商家苦不堪言。

劳动考核的“绝对化”。一些平台,单方面以算法为中心,制定严苛的考核指标,如外卖配送超时罚款、网约车接驾超时扣分,且无任何协商和调整空间。这种绝对化的劳动考核标准,既丧失了劳动温情,也让劳动者沦为了“算法的工具人”。

争议维权的“强压制”。在许多平台,劳动者一旦对平台的报酬、规则、惩罚提出异议,往往会被平台强制压制;若不服,则可能遭到平台的封号、冻结账户、拒绝提现等惩罚。而劳动者若想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维权,又面临举证难、认定难、执行难的问题。在较高的维权成本面前,弱势的劳动者往往只能选择放弃。

除上述乱象外,一些平台之间通过算法协同操纵价格、划分市场,或拒绝向竞争对手开放必要数据接口,同样把原本该有的“三赢”变成了“独赢”。

网络货运头部平台某拉拉被指存在垄断风险。/重庆瞭望截图

对涉嫌垄断的头部平台进行立案调查,对外卖平台服务行业市场竞争状况开展调查、评估……近段时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频频“出招”,释放出规范平台企业发展的强烈信号。

当然,治理平台垄断乱象不是否定平台经济,更不是抑制市场竞争,而是通过规范引导,让其在“三赢”中健康有序发展。

从收入分配改革看,平台发展不是谁的“独家游戏”,走向“三赢”才是根本出路。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均提出要“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这意味着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国家会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将更大的份额切给劳动者。而这正是国家推动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共赢发展的底层逻辑。

事实上,平台经济存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密切关系,平台企业与其连接的各类经营者、广大劳动者任何一方都不能以优势地位自居,必须反对垄断,才能实现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共赢。

从市场秩序看,竞争是有底线的。如果借助垄断地位搞“上有国法,下有企规”那一套,变“三赢”为“独赢”,就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要“依法依规治理企业无序竞争”。现实中,一些平台逐利发展无所不用其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构建垄断利益的“护城河”,一方面利用优势地位采取“低价策略”挤垮对手,一方面利用支配地位“压榨”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收入,既背弃了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也背弃了科技向善的初心。

从当前经济形势看,平台“独赢”会加剧资源分配不均,不利于促消费、稳增长,“三赢”才有利于经济大局。

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促消费”被屡屡提及,成为当前经济工作的一个重点。但消费的本质是全社会的需求循环,需要多元群体形成消费合力,一旦平台经济变成平台企业的“独赢”,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被忽视,平台经济的消费能力、消费场景、消费可持续性就会出现明显短板,抗风险能力也将减弱。

独赢的平台,终会因失去生态支撑而独木难支;三赢的生态,方能因各方共生而生生不息。今天,没有人否定平台的作用,但平台也应清楚,如果没有经营者与劳动者,平台只是一个空壳。

概而言之,平台唯有摒弃独赢的短视思维,从“一人独舞”到“三方共舞”,赚该赚的钱,才能推动平台经济形成三者同频共振的正向循环。

来源: 新重庆-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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