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记者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根据最新雨水情变化,经会商研判,按照《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7月9日7时起针对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重庆高新区、江津区、綦江区、南川区、璧山区、永川区、大足区、铜梁区、潼南区、合川区等15个区县调整为江河洪水、城市内涝三级应急响应,新增渝中区、大渡口区、南岸区、江北区、万盛经开区等5个区县为江河洪水、城市内涝三级应急响应,荣昌区、长寿区、涪陵区、梁平区、开州区、武隆区、垫江县等7个区县保持防汛四级应急响应不变。
指挥部要求各有关区县及市防指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一是要密切关注雨水情发展变化,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山洪灾害隐患点及城市低洼区、易积水区巡查值守,盯紧城区地下空间、易涝地段、切坡建房、河道工地、旅游景区、山区民宿、积水道路等薄弱环节,严防人员伤亡。
二是要加密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全面落实直达基层一线的预警发布和“叫应”机制,强化应急响应刚性约束,实现预警、响应、反馈、核实工作闭环,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做到快速响应、应转尽转。
三是强降雨区县要根据降雨和涨水情况及时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等级,滚动发布预警信息,全面排查江河堤防、城市排涝薄弱环节,提前消除各种风险隐患,切实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