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小兰将车辆交给一个汽车租赁公司托管。结果,车辆在租赁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车辆受损较重。现在,就车辆受损的善后问题,小兰与汽车租赁公司产生了分歧。
今年3月,小兰与一家汽车经纪公司签署了车辆委托租赁合同。小兰将自己的车辆交给这家公司管理和出租。5月17日,小兰接到公司的电话,他的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
事发后,小兰就向这家公司提出了赔偿的诉求,因为车辆受损之后,如果再转卖,肯定会贬值。但是,这家公司的负责人表示,他们只能修车,将车辆修复至可正常使用。
小兰告诉记者,他之所要求赔偿车损,是因为这辆车是2024年才购置的。如今两年时间不到,就成了事故车,车辆存在超预期的折旧损失。
记者查阅了车辆委托租赁合同,发现合同款款里,双方并没有对车辆的折旧、折损进行约定。这样的情况下,小兰提出的赔偿诉求有没有法律依据呢?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针对小兰这样把车交给第三方机构来托管和出租的情况,律师建议:车主在与其他商业单位签署类似的委托租赁协议时,可以专门就折旧损失方面进行单独约定,这样一旦发生意外,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