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女士请朋友装修小院,支付了15万元的费用。可是小院装修半途而废,王女士就因为没有签合同,遭遇了维权难的情况。
王女士将装修事宜交给了朋友李某负责。但是,王女士与李某并没有签署装修合同。
双方在微信里约定九月开工,十一月底完成装修,王女士家先向李某支付了五万元的费用。在随后的时间,王女士又陆续向李某支付了10万左右的材料费用。可到年底了,约定好的装修不仅没做好,就连花10万多元购买的材料也没有送来。而更让王女士蒙圈的是,装修工人还找上门来要求她直接结算工钱。
于是,王女士向李某提出终止装修,按工程进度结算,并退回超出的费用,并将已购买的材料送达。李某也同意本月20号退钱,但到期后又变成了一句空话。
记者也联系到了李某,李某表示,20号退钱的说法,确实是他的托词。
那王女士先前支付的材料费,是不是也没有用于购买材料呢?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王女士不愿意让李某继续参与装修。由于王女士与李某没有签订合同,仅有微信聊天记录佐证,这样的情况下,她可以依法解除与李某的装修约定吗?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田小江律师表示,王女士不仅可以解除装修约定,还可以要求李某赔偿因装修延期带来的损失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