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家住永川区的凌女士在家博会上购买了几件家具。在预付了一万多元后,她被销售人员告知,商家消失,家具无法送货。更让她震惊的是,消费者销售合同上盖的章可能有问题。
今年10月18号,凌女士在橘子家博会上看中了几件家具。家具的品牌为卡斯林,现场售卖的商家为 武汉市洪山区佳锦家居经营部。随后,凌女士和对方签订了一份家博会专用销售合同,家具总价为一万六千多,凌女士先支付定金一万三千多,约定11月底发货到家。然而,11月底,销售人员告知凌女士,他们的老板张某失联,不仅无法发货,还拖欠了员工的工资。由于凌女士盖章的合同已经遗失,现场一位王女士也是在这家买了家具,预付了三千多元,没有送货,合同格式内容是一样的,合同落款上,盖的章是:广东卡斯林家具有限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凌女士说,她的合同盖的也是这家公司的章。
凌女士说,当时支付货款,是转账到武汉市洪山区佳锦家居经营部负责人张某的个人微信账户上。通过企业查询系统,她发现,武汉市洪山区佳锦家居经营部在今年11月就注销了。她拨打了工商注册信息上张某的电话,但对方表示自己并不是张某,是张某的代理律师,可以帮消费者做登记工作。
凌女士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然而截至现在,无人回复她。随后,她联系上了广东佛山卡斯林家具有限公司。对方表示,公司跟武汉佳锦的张某确认有过合作,但因为张某拖欠大量货款,他们之间已经取消了合作。销售合同上的公章,不是他们盖的,对方也没有取得授权来使用,他们怀疑对方私刻了公司印章。
投诉后,武汉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凌女士回复,被投诉方资金链断裂,从当地商场撤店跑路,查无下落,无法组织调解。
凌女士向橘子家博会组委会投诉此事。记者也采访了家博会的工作人员。对方解释,事发后,他们也多次联系商家负责人,但无法联系上对方。他们认为,谁收取了款项,消费者就应该去找谁。对此,田小江律师认为,如果商家不履行合同,消费者可以把商家股东和家博会组织者,列为共同被告,起诉到法院。同时,如果广东佛山卡斯林家具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公章被非法使用,他们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现在,多位消费者在永川当地报警,警方正在对此事展开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