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合川区的代女士,十几年前与罗先生二婚。前段时间,代女士发现老公罗先生,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两套房产,过户给了他的前妻。前几天,天天630已经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新闻播出以后,引发市民热烈讨论,不少市民想知道,夫妻共同财产,在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的情况下,可以不经过伴侣,就直接完成过户吗?
新闻播出以后,不少市民提出疑问,虽然房产上只有丈夫罗先生的名字,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不经过妻子同意,为什么能完成过户呢?今天上午,记者与代女士一同来到合川不动产交易中心进行了咨询。
同时,记者也咨询了重庆市不动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证实,按照现行的交易过户流程,只需要房产证上登记的业主到场,就可以完成交易,不需要配偶同意。而 根据合川区不动产交易中心打印出来的资料,2012年夫妻俩购买的房产,在2020年以15万的价格,卖给了罗先生的前妻刘女士;2019年夫妻俩购买的房产,则以30万的价格,在2025年8月同样卖给了前妻刘女士。代女士说,这两套房子的交易价格,远低于当时的购买价格。
中午一点半,记者又尝试联系了代女士的老公罗先生,询问这两次交易的情况,不过,罗先生再次拒绝了采访。
针对这种情况,记者咨询了杜江涌律师。杜律师表示,针对类似情况,最好的、避免共同房产处置矛盾的办法,是夫妻双方购房时,在房产证上,登记双方的名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