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先生在一家商场做了一年多的经营儿童游乐项目。今年3月,合同到期孙先生开始撤场。可如今七个月过去了,商场还有一笔五千元的保证金没有退给孙先生,这是怎么回事呢?
2023年3月,陈先生在 沙坪坝万达广场做了一个名叫“ 和平鸽互动坊 ”游乐项目,他向商场缴纳了五千元保证金。可是到了 10月份,这个项目又转给了孙先生。当时孙先生向陈先生支付了转让费,以及五千元的保证金。 2024年3月,当孙先生和商场签订新的合同时,商场招商部的彭经理曾表示,既然孙先生已经把保证金给了上一任经营户陈先生,那么陈先生之前缴纳的那笔钱可以直接转到新的合同里。
今年年3月,孙先生准备撤场,他再次向彭经理询问了退还保证金的事情。彭经理表示,她经过查询确认有这笔保证金,并已经将资料发给了商场。可是让孙先生意外的是,在接下来的7个月时间里,退费的问题却让他伤透了脑筋。
为了了解相关情况,记者联系上了彭经理。对方表示,目前她已经不在这个岗位,所以建议孙先生找现在的负责人对接此事。
随后,记者和孙先生一起来到了商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罗经理表示,她不能代表公司解释此事,但她个人对此有几个看法。第一,商场和第一任经营者陈先生签订的合同有约定,不允许转租,如果违约,商场有权罚没保证金。第二,彭经理对孙先生的承诺违反了公司规定,她的承诺属于个人行为。
对此,田小江律师认为,签订合同时,彭经理对孙先生的承诺是职务行为,职务行为的后果应由商场承担。
孙先生表示,接下来他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