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女士的儿子小陈今年15岁,8月底,小陈骑自行车被一辆小黄车给撞了,交警判定对方负全责,骑小黄车的也是一名未成年人,50天过去了,小陈的医药费一直没有人出面承担。这是为什
8月27号晚上八点多钟,15岁的小陈骑着自行车行驶在大渡口区大滨路上。突然,人行道上冲出一辆小黄车,将小陈撞翻在地。
之后小陈被救护车送到了医院,所幸小陈只有皮外伤和软组织挫伤,总共花去了检查费和治疗费1600元。交巡警判定,小黄车驾驶人、16岁的小王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马女士说,前段时间,她将资料发给了小王的父亲,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复。随后,她发现电话也被对方拉黑了。
事情是马女士所说的那样吗?为了了解相关情况,记者拨打了小王父亲的电话,当他得知记者身份时,电话迅速被挂断。
对此,田小江律师认为,如果对方逃避侵权责任,小陈父母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利。诉讼时,可以把小王、小王的监护人、以及小黄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由法院来裁决该谁来进行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