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彭先生开车路过巴南花溪曦园·创景小区门口,行驶过程中,车身突然产生晃动,彭先生下车一看,车胎爆了。
彭先生说,事情发生在昨天上午十点多,当时,他开车到 巴南花溪曦园·创景小区外的临街商铺取东西,然后准备原路返回,没想到出了意外。
记者在现场看到,闯祸的路桩大概10公分高,位于一个斜坡路段的顶端;路桩里面浇灌了水泥,外面包裹了一层铁皮,边缘锋利,并不齐整。彭先生说,事发后他赶紧靠边停车,随后拿出后备箱的备用胎,将破损的轮胎换了下来。时候,他了解到,这些U型桩,是由 曦园·创景小区的物业公司设置的。
彭先生说,他的轮胎价值300元,但跟物业公司的沟通并不顺畅,不过,物业公司随后在路桩处放置了锥形桶,提醒过往的车辆。 眼见记者采访,几名工作人员,来到现场,重新安装起U型桩。
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这个路桩是U型桩拆除后剩下的部分,至于是谁拆除的,当时为什么没有拆除干净,对方表示并不清楚。
物业公司的态度,让彭先生很难认可。记者也查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其中第105条明确指出,道路出现损毁,没有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致使同行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目前,彭先生已经向警方和社区反映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