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民生,化解矛盾,促进发展,助力执政。这里是《今日关注》。今年是长江“十年禁渔”实施的第5个年头,为了巩固治理成效,从7月1日开始,我市将非法垂钓行政处罚权正式赋予乡镇(街道)。也就是说,除了渔政部门之外,乡镇(街道)对非法垂钓行为,可以进行快速处置。那么,这张更加严密的禁渔监管网,能否让非法垂钓无处遁形呢?一起来看记者调查。
7月初,随着一年一度的禁钓期结束,万州区长江沿线的河口、洄水湾等水域,又迎来了大批休闲垂钓市民。这当中,违规者大有人在。
记者:“不是说只能一人一杆的嘛?”
垂钓市民:“忽悠老百姓的。”
记者:“这个是3个钩。”
垂钓市民:“有3个钩,有4个钩的。”
记者:“这个是4个钩的。”
为保护水生生物资源,《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对钓具有明确规定,每名垂钓者应当使用一根鱼竿(鱼线),鱼钩钩尖总数不超过两个的钓具进行垂钓。垂钓者们虽然对此心知肚明,但很少有人遵守。
垂钓市民:“正常是两个钩,三个钩,四个钩,不会怎么管。”
记者:“平时会有人来查不?”
垂钓市民:“执法人员白天才来,晚上不会来。”
最近天气炎热,垂钓者一般是昼伏夜出。在万州瀼渡河汇入长江的河口,每天晚上都会亮起满河的鱼漂。为了能钓到体型硕大的鲢鱼,不少钓鱼者还用上了“科技与狠活儿”,通过遥控打窝船,将大量的鱼钩和鱼饵投放到河流中央。
垂钓市民:“现在人手一个船,哪个管得过来嘛,没哪个来管。”
记者:“不来查吗?”
垂钓市民:“嗯,白天我们还不是在放,市区都在放,就在渔政船旁边放。”
记者:“他不管啊?”
垂钓市民:“没人管。”
用遥控船在深水区里打窝,会让鱼儿难以逃脱多线多钩的“天罗地网”。按照相关规定,这种垂钓行为不仅明令禁止,而且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
垂钓市民说:“那么远怎么甩得过去,百分之九十都是放(打窝)船,最多的时候,一天十几条都钓过的。”
记者:“十几条,好多斤啊?”
垂钓市民:“一般十几二十斤一条。”
记者:“那你不是(一天)钓了两三百斤?”
垂钓市民:“我这个现在只当在上班了。”
根据我市的相关规定,休闲垂钓的钓获物不能用于交易获利,且每名垂钓者每天留取的钓获物不得超过5斤。但使用打窝船这种“超高效”钓鱼方式,却导致休闲垂钓变味。记者暗访发现,在万州的一些农贸市场,就有公开售卖钓获物的情况。
垂钓市民:“这个是别人全部要(买)了, 送人情。”
记者:“多少钱一斤?”
垂钓市民:“江团的话,我们一斤以下到一斤二两,80元(一斤),一斤半以上的,60元(一斤),我自己钓来卖,基本上每天都有。”
从钓具到钓获物,再到交易获利,记者在暗访调查中发现,几乎每个环节都存在违规违法行为。7月29日晚,记者以市民身份将瀼渡河的情况,向瀼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了举报。
万州区瀼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值班电话:“我明天来给相关执法队说一下。”
记者:“他们都是趁着晚上来钓鱼,你们这阵不能来查处一下吗?”
万州区瀼渡镇综合执法大队值班电话:“这个时候执法队哪里有人,都休息了。”
随后,记者又拨打了万州区农业农村委禁渔举报电话。
万州护渔队队员:“只是一个(举报)电话的话,现在很多东西不好弄,拍一个二三十秒的视频,能够看到现场放这个打窝船,和一人多竿的情况,我俩加微信,发到我手机里。”
记者:“如果我们拍到这个视频了,你们现在就会到现场来,是不是?”
万州护渔队队员:“必须要来,马上就来,我们开船。”
虽然保证“马上就来”,但当记者把视频发过去后,对方却表示他们的船出了故障,不能来现场。让记者以后有举报可联系当地乡镇(街道)的综合执法大队。7月30日上午,记者来到瀼渡镇综合执法大队再次反映了情况。
万州区瀼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晚上打给我们,6点钟就下班回家回万州了,喊我们跑回瀼渡镇来(执法),你觉得合适不?”
记者:“管理还是有真空地带,(现在)钓鱼都是晚上出来。”
万州区瀼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没有规定我们24小时上班,是不是?”
记者:“日常(白天)能不能去看看。”
万州区瀼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现在是有分工,他们(渔政)是现场检查,因为他们有船,他们快,他们捉到了(非法垂钓者),全部移交到当地辖区乡镇进行处理,处理权移交给我们了。我们也可以检查,主要是配合他们(渔政)检查。”
非法垂钓行为点多分散,隐蔽性强,执法和管理难度确实比较大。采访中记者也注意到,在我市长江沿线的其他区县或多或少都存在着类似情况。但执法有难度,并不意味着这项工作就“没法管”,甚至“不去管”。它更需要相关部门认真梳理工作机制、严格执法,强化管理,利用智能手段进行科学监管。把这些日常工作做细、做好,形成长效机制,才能取得实际效果,保护好我们的母亲河。
(重庆广电-第1眼TV记者 谭琴 贺宝 刘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