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项验收标准是相关工程检测的实施细则。只要是检测,就会涉及到费用。具体到勤居村71号楼的电梯,就会在37万安装费用的基础上多出5万块钱。而这个钱由谁来出呢?其实,这才是业主和安装公司扯皮的关键。
71号楼的居民认为,合同中规定总费用是37万,电梯安装公司负责所有手续。因此多出来的几万块钱就不该由居民支付。而电梯公司则认为,这个费用属于政策变动导致的,公司不应该出这笔钱。
电梯公司认为,当地相关部门 3月11号发布的文件属于不公开文件,64项检测标准也是新增检测项目,他们事先无法预估,因此无法把检测费用涵盖在安装电梯的37万报价中。
对此,沙区住建委表示,没给在建电梯和完工电梯缓冲期,是因为这64项验收标准并不是新增的。从这个角度来说,这笔检测费也不是新增的。
沙区住建委表示,这64项检测属于原来就存在的法定检测事项。那么,在3月11号之前,这64项检测标准是否在沙区严格执行了呢?
据了解,在此之前,这家电梯公司已安装完成近百部电梯,都获得了相关合格证书。按照常识来说,电梯安装公司没有必要唯独在勤居村71楼的安装工程中,偷工减料,不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施工。那么在此之前,这些电梯又是如何获得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书的呢?如果64项检测标准属于法定检测事项,必须严格执行,那么,沙区住建委在3月11号之前对加装电梯的工程监管是否存在放水的情况呢?这些疑问,沙区住建委并没有进行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