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大爷等五十多人,都是南岸区东方新苑小区同一栋楼的业主。昨天下午,大伙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一块成了被告。把袁大爷等人告上法庭的,究竟是谁?
在南岸区东方新苑小区B栋楼下,记者见到了袁大爷等业主,他们手里都拿着一张法院的传票。
起诉大家的不是别人,正是同一栋楼的一位业主。从起诉状看,7-4业主起诉的原因,是小区去年加装的电梯,影响了他家的采光,并且安装的柱子存在安全隐患,搭建的连廊可能会导致老鼠进入家中。这名业主要求停止电梯的安装,并且索赔106000元,平均下来,每一个被告要赔偿2000元。看到诉状之后,袁大爷等人很不解,因为加装电梯是去年的事,如今电梯早已投入了使用。
袁大爷告诉记者,他们集资加装电梯时,征求过每家每户业主的意见,并且还在楼道内张贴了公示牌,当时没有人提出反对意见,只是有部分业主不愿意参与集资,其中也包括了7-4。通过电话,记者联系上了7-4业主夏先生。
由于袁大爷手机里的通话记录已经没有了,所以凭目前的证据来看,还无法判断7-4业主收到过通知。不过,袁大爷表示,加装电梯之前,公示牌就放在楼道里面,每天进出都能看到,而且电梯施工,动静这么大,如果对方有异议,完全可以当场提出,如今电梯加装完工,再来起诉大家,让人难以理解。
对此,630法律服务团的律师表示,目前此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无论是袁大爷等人,还是原告业主夏先生,都应该做好举证准备,不过,邻里之间,还是应该以和为贵,对簿公堂并非是最佳选项。
目前,不少老旧小区都在加装电梯,但是因此引发的纠纷也不少,杜律师建议,如果相关业主对加装电梯有意见,最好在动工前,或者动工开始的时候提出来,这样更容易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等电梯修好之后,再提出异议,维权难度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