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前,史女士乘坐轨道列车上班时,被另外一位乘客保温杯里的茶水,给烫伤了。虽然伤情并太不严重,但遭遇此事的史女士,还是希望能大家引起重视,尽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3月3日早上七点多钟,史女士在火车北站南广场,登上了轨道交通10号线的列车,前往南岸。几分钟后,意外发生了。
当时,史女士感到一阵剧痛,那位六十多岁的阿姨立即向史女士道歉。史女士说,自己突然被烫伤,有些懵,不知道如何处理。随后,阿姨下车了,她就回公司去上班。到单位后,她才发现,情况变得有些严重,烫伤的部位又红又肿,还起了水泡。
史女士说,医生给她上了药,并进行了包扎,要她每两天,就去换一次药,直到完全恢复,估计治疗费用在三百元左右。今天中午,记者和史女士一起来到轨道交通10号线南湖站反映相关情况。工作人员解释,我市未把列车内进食作为禁止性规定,只是不提倡乘客在列车内进食。
工作人员强调,他们就乘客乘车时的安全注意事项,在站内,通过广播和文字的形式反复进行了提醒。针对史女士提出,高温液体不能进站的建议,目前无法实施。为避免类似意外的产生,还是需要乘客增强安全意识,规范自身行为。
工作人员提醒,如果在列车内发生意外,伤者可以到站后,向工作人员寻求帮助。第一,站点有医疗药品,工作人员可以第一时间对伤口进行简单处理。第二,工作人员可以组织当事双方协商处理此事。即使当时事态并不严重,当事双方最好留下彼此的联系方式,方便事后沟通。如果现在,史女士想找到那位阿姨,支付相关治疗费用,这属于乘客之间的纠纷。史女士可以选择报警,让民警调取车内公共视频,再来找到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