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走进天天630携手重庆银行推出的特别版块——“630公开课·幸福课堂”。咱们今天要说的话题,和“法拍房”有关。前段时间,我们630报道了这样一条新闻。市民李先生委托拍卖公司竞标法拍房,结果中标价高于市民事先说好的最高价格,李先生认为这事应该由拍卖公司承担责任。新闻播出后,此事有了新的进展。
拍卖公司介绍,公司评估这套房的市场价为60万。他们知道李先生的价格上限是45万,可公司现场参拍人员觉得在这个价位放弃太可惜了。当拍卖价到48.9万时,李先生的妻子虽然已经明确表示不参与竞拍,但工作人员还是没忍住,再次举牌加价。
谁知道, 举牌报价49.2万后,对手都停止了报价。这样一来,李先生就算是拍下了这套房子。如果不履约,他要损失6万的拍卖押金。如果履约,也会产生不少费用。拍卖公司表示,他们将对此承担责任,不让委托人李先生蒙受损失。
2月27号,这套法拍房的产权落在了李先生妻子的名下。按照之前协商的方案,出资购买这套房屋的价款49万元和契税全部由拍卖公司支付。
双方还约定,产权证下来以后,大家一同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由李先生授权拍卖公司出售房屋。
由于房屋位于重庆南川区。28号中午,双方赶到南川区公证处,对李先生的授权进行了公证。在现场,拍卖公司将法院退还的拍卖保证金交给了李先生的妻子。根据双方约定,这套房屋将由拍卖公司进行出售。不管是赚是亏,都和李先生不再有关系。李先生也不会存在经济上的损失。
对于出售房屋的价格,拍卖公司方面还比较乐观。他们表示,这套房屋出售后应该会有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