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十年禁渔期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然而前两天,在黔江区却有人动起了歪脑筋,趁夜在禁捕水域电鱼,被民警人赃并获。
近日,有群众向黔江警方举报,有人频繁前往乌江二级支流段溪河,可能从事非法捕捞。由于案发水域位置十分偏僻,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在附近蹲守布控。
民警缴获电捕鱼工具和非法渔获物500多尾。据3名嫌疑人交代,他们清楚长江“十年禁渔”相关的法律法规,因为贪吃野生鱼,认为距离今年的禁钓期还有几天,不会被护渔人员发现,才萌生了电鱼的念头。案发当晚,谭某、罗某等3名嫌疑人从他人手中借来电鱼器等工具,在这一河段非法捕捞。
经过农业执法部门认定,案发水域是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区域,3人使用的电鱼工具,属于国家明文禁用的渔具,目前,三人因涉嫌违反相关规定,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