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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落难小猫” 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4月23日,石柱县南宾街道第二派出所联合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小灵猫,并送往重庆动物园接受观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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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8点左右,石柱县南宾街道第二派出所接到城北村群众报警,称家里发现一只似猫非猫的小动物,可能是稀有野生动物。街道派出所值班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反复观察辨认,这位“小客人”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小灵猫,民间也叫“七间狸”“乌脚狸”“香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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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将其带回单位,经检查生命体征正常,无外伤。4月24日,工作人员来到六塘乡一山林,准备将其放生,但发现小灵猫精神状态较差,身体比较虚弱,移动也很缓慢,迟迟没有离开。通过咨询重庆动物园有关专家,怀疑小灵猫可能是误食有毒的死老鼠产生中毒反应,林业部门工作人员便立即联系万州区动物园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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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一点钟左右,小灵猫成功被万州区动物园工作人员接走,并送往重庆动物园接受治疗,康复后将放归大自然。

据了解,小灵猫喜欢栖息于海拔2000米以下的亚热带、暖温带和热带稀树山地、灌丛、丘陵草丛、溪沟边或农耕地。此次救助的小灵猫身尾长约60厘米,为幼年小灵猫。小灵猫的尾巴有九段,也叫九节狸,从肩到臀通常有3至5条颜色较暗的背纹,是灵猫科动物里面比较凶猛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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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温馨提示,野生动物保护和救助,需要全社会积极参与,市民群众如遇野生动物受困、受伤,切勿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请及时联系当地公安或林业部门寻求救助。

(  作者:罗远琴 王睿 编辑 冉沙  )

(  责任编辑:周思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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