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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航海事支队开展水上运动综合治理

嘉陵江上,摩托艇、桨板、游泳、皮划艇等新兴水上运动参与者日益增多,但部分区域存在参与人员安全意识薄弱、避险能力不足等问题影响船舶通航和自身安全。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通航秩序,重庆交通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全面加强通航水域水上运动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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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航海事支队联合属地镇街、交通主管部门加强对嘉陵江大竹林、桂花园、双碑、中渡口、长生滩、悦来场等重点活动水域18处下河道路的管控;并开展常态化下河道路巡查100余次,督促镇街恢复受损隔离设施8处;函告属地镇街、交通主管部门15次,部分属地交通主管部门已将镇街定期巡查下河道路情况纳入统计范畴。

同时,引导各类型船舶安全审慎通过水上运动热区,跟船检查交运客船、渡船,通过无人机、船讯网、AIS等数字监管川籍过境班轮632艘次,走访辖区公务船舶63艘次,送达《船舶安全航行告知书》30份。与公安水警、属地镇街、港航、长江海事等部门协同联动,建立信息共享互通机制,联合开展通航水域河道入口管控、安全宣传、违法查处、应急处置等,多部门联合巡航6次、法制宣传15次,约谈摩托艇行业代表2次。

水上运动人员管理方面,支队邀请重庆市冬泳协会、游艇玩家等新兴水上活动代表互动,介绍辖区航道、桥梁及船舶通行情况,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登上执法艇开展执法体验活动,在巡航新兴水上运动聚集区,共同对游泳爱好者进行安全提醒,喊话提醒200余次,劝离近600人;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倡议游泳爱好者合法、安全、绿色参与健身活动,受众35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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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郑重提醒:根据《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通航水域内从事垂钓、游泳、漂流等其他影响通航安全的行为”,当前已进入汛期,水位涨退频繁,江中水情水况复杂、流速湍急并且缺少安全保护措施,请广大市民朋友不要到江中戏水,更不得开展影响通航安全的其他活动,请务必尊重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合法、合规、合理开展水上运动。(重庆交通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供图)

(  作者:罗希睿  )

(  责任编辑:黄倩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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