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屏障,落实“零排放”要求,2月26日,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与渝中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支队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共同强化嘉陵江水域生态环境保护。
港航海事支队与渝中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支队建立执法协作机制。港航海事支队供图
大溪沟饮用水源区保护方面
据了解,双方依据职能职责既分工协作又紧密配合,港航海事支队加强饮用水源区船舶的监管,防止船舶在饮用水源区停泊和作业;渝中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支队落实源头管理,加强饮用水源区亲水活动等治理。
嘉陵江水污染防治方面
据悉,双方通过党建联建、联合巡航的方式加强水域污染防治监测。港航海事支队将加强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交付记录检查,采用示踪剂法严查船舶违规排放;在日常巡航过程中发现的水面污染等情况及时向渝中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支队通报。
大气污染防治及应急处置方面
通过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利用双方科技手段加强大气污染监测治理。港航海事支队将利用船舶燃油检测法、船舶大气污染监测系统等加强船舶大气污染治理。今后,双方将在智慧执法、共享共治、协作联动上进一步深化合作,加强优势互补,共同守护嘉陵江水域生态环境,航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