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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100万!“歌唱新时代”重庆主题歌曲创作征集活动启动!

5月19日,记者从“歌唱新时代”重庆主题歌曲创作征集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即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市委宣传部会同市文联、市文化旅游委、重庆广电集团、市作协等单位,联合开展“歌唱新时代”重庆主题歌曲创作征集活动。本次活动最高奖励100万元,期待广大音乐爱好者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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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要求:

一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充分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重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

二是题材积极健康,弘扬主旋律,充满正能量,充分彰显重庆的历史积淀、精神气度和人文特质,具有重庆辨识度;

三是原创歌曲(含词曲谱),体裁、风格不限,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传唱性。

奖项设置:

设特等奖1名奖励100万元,一等奖1名奖励30万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10万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3万元,优秀奖4名各奖励1万元。获奖名额共11个。

同时,根据《重庆市文艺精品奖励实施办法》,如获奖作品同时获得中央宣传部批准常设的国家级重要文艺奖项,还将根据《重庆市文艺精品奖励实施办法》另行予以奖励。

以上奖项和名额视征集作品质量评定,允许奖项空缺或者奖励名额减少。

征集评选:

本次活动面向全国征集歌曲,不对作者的地域设限制条件,诚邀广大音乐工作者踊跃参加。对于征集到的作品,我们将严格规范评选程序,明确评选细则,公平、公正、公开开展评选,确保评出思想性强、艺术性高、传唱度广、重庆辨识度高的优秀作品。

征集安排:

(一)作品征集

面向全国广泛征集,诚邀广大音乐人积极参与。

(二)作品评选

设置专家评审、大众评审(网络投票)、综合评审等3轮评选。

1.专家评审:在全国范围内邀请知名专家,对征集作品实行“盲评”,确定15首入围作品。

2.大众评审(网络投票):开展大众评审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平台将在网络投票工作启动前公布。

3.综合评审:综合前2轮评审结果进行综合比选,评出获奖作品。

(三)成果应用

1.根据评选结果,邀请全国范围内有影响力、且适合歌曲风格的知名歌手演唱并制作MV,通过各种平台进行推广。

2.视作品质量参加国家级重要文艺奖项评选。

3.参加中央宣传部、文化旅游部、中国文联有关宣传推广活动。

4.用于重庆市重大文化活动及城市形象宣传推广,参加市级重要文艺奖项评选。

作品权属:

(一)作者须保证作品为原创作品,应对作品拥有完整著作权,若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一经发现,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追回获奖证书和奖金。所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二)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授权组委会对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其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宣传、汇编展示等。

(三)综合评审结果公布时,获奖作者与组委会办公室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并领取奖金。获奖作者将作品享有的著作权财产权全部转让给重庆市委宣传部(由重庆市委宣传部申报获得的中央宣传部批准常设的国家级重要文艺奖项的奖金,归作者本人所有),并将作品除署名权以外的人身权授权重庆市委宣传部行使。如组委会提出修改意见,作者应积极配合修改完善。作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主办方对获奖作品的正常使用。

其他事项:

(一)7月31日前,请将作品简况(见附件)及词曲谱(一式7份)提交到重庆市音乐家协会。提交资料包括电子和纸质资料(用EMS寄送)。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盘溪松石大道162号,邮箱:cqmusic01@163.com。重庆市音乐家协会。联系人:张秀静;咨询电话:023—67113951。

(二)后续有关信息将通过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华龙网、上游新闻等媒体公布。未尽事宜,以组委会解释为准。

(  作者:王成伟  )

(  责任编辑:王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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