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 陈强
为了回家给母亲庆祝七十大寿,5月1日晚,一名贵州男子在酒后驾车上高速,最后被执法人员依法查处。驾驶员没有想到的是,他这样的“孝心”不但不可取还将面临严重的处罚。
当天晚上,重庆市高速执法三支队四大队执法人员在S26酉沿高速小河服务区进行例行检查。在21点40左右,一辆贵籍牌照的轿车由沿河方向驶来,执法人员依法拦下对其进行检查,发现车上仅驾驶员李某一人且神色紧张,面色微红。随即,执法人员对其进行酒精测试。
经检测,驾驶员李某的酒精含量为77毫克每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据他交代,由于自己的老家在贵州松桃,上班地点则在沿河,当天晚上和同事在沿河吃饭时喝了酒,饭后才想起5月2日是母亲的70大寿生日,为表达对母亲的一片“孝心”,仍然心存侥幸驾车返回松桃。谁知行驶至小河服务区时便被高速执法人员查获。
最后,执法人员对李某酒后驾车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李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1000元—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计12分的处罚。“本来是一片孝心。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以后再也不敢酒后开车了。”李某后悔地说。
酉阳台 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