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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采沉区里的违法建筑

聚集民生、化解矛盾、促进发展、助力执政,这里是《今日关注》。万盛经开区丛林镇有个新建村,这个村所在的位置,属于典型的煤矿采空沉陷区。为保障居住安全,早在10年前,当地就对新建村C、D级危房的村民进行了货币补偿,进行搬迁。然而10年过后,《今日关注》记者发现,有41户当年获得补偿的村民搬离后,又重新迁回原址,违法新建了住房。《今日关注》,一起来关注采沉区里的违法建筑。

丛林镇新建村的地下,遍布煤矿坑道,全村有四百多栋农房出现了墙体开裂、地基下沉的现象。2013年,万盛经开区组织开展采煤沉陷区受损农房治理,新建村有200多幢C、D级危房需要避险搬迁,丛林镇政府与这部分村民签订了受损农房治理协议,进行了货币补偿。根据协议,获得补偿的村民需要搬离,原有房屋拆除后,由万盛国土部门统一复垦。

万盛经开区丛林镇规建办主任刘学:“政策的初衷,是解决老百姓的安全问题。”

根据面积、建筑用材的不同,C、D级危房补偿从十多万到三十多万不等。然而农户搬离后,这些宅基地却没有人来复垦。

记者:“有没有复耕了的呢?”

丛林镇新建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好像我们村的没有复耕。”

眼见原有宅基地无人复垦,41户已经搬离的村民,从2016年开始,又陆续迁了回来,在原址上重新建起了住房。

杨声崇就是新建村人,退休前曾在丛林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2013年,他家也获得了30多万的受损农房治理补偿,随后他又重新回迁,在原址上新建了房屋。

记者:“不是让全部搬离吗?你们没搬走吗?”

丛林镇新建村村民杨声崇:“我们是拆了房子的,这是自己回来重新搭的房子。”

在采空区建房,本身就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没有得到规建部门的审批,属于典型的违法建筑。最近几年,丛林镇先后多次向这些农户发出“违建通知书”,要求自行拆除,但最后都是不了了之。

万盛经开区丛林镇规建办主任刘学:“单靠我们地方政府的层面,我们是没有办法采取更加行之有效的办法去阻止这种行为的。”

8年时间,镇里缺乏有效的管控手段,导致违法建筑越来越多,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现在回头去看,如果当年村民获得补偿搬离后,相关部门就及时对这部分宅基地进行复垦,那就不会给村民回迁留下空间了。

万盛经开区丛林镇规建办主任刘学:“它形成了采沉治理专班,有指挥部,我们给指挥部报了,由指挥部统一去调度这个事情。”

根据镇里与村民签订的受损农房治理协议,复垦这项工作,是由万盛经开区国土房管局负责。2020年,原万盛经开区国土房管局的部分职能被合并进万盛区规资局。记者采访了万盛经开区规资局国土整治中心罗玉鹏主任。罗主任表示,协议上的约定并不准确,真正负责复垦的,应当是采煤沉陷区受损农房治理指挥部。

万盛经开区规资局国土整治中心主任罗玉鹏:“我们主要是配合采沉治理指挥部和采沉治理公司,进行项目前期的包装、策划,中间的一些日常管理,最后竣工验收。”

镇里不负责,国土整治中心又说不归自己管,那复垦这项工作,岂不是变成了真空?采访中,记者了解到,2012年印发的《万盛采煤沉陷区受损农房治理实施办法》,以及2020年印发的《调整万盛经开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指挥部成员和职能职责的通知》,都明确指出,复垦这项工作,由国土部门、也就是现在的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看来,万盛经开区规资局国土整治中心,没有捋清自己的职责。接下来该怎么办?在采沉治理工作中,负责联系、协调、督促的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李方洁作了这样的表态。

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李方洁:“我们下来也会综合考虑,也会给领导报告,看区领导怎么安排。”

采煤沉陷区迁出农户又回迁建房,无论是从建设合法性还是从建在沉陷区的房屋的安全性考虑,当地政府都应该强力清除。更重要的是,拆迁之后迟迟没有复垦的土地,还存在让拆迁户们继续回迁建房的空间。希望当地政府尽快拿出行之有效的方案,扭转这一局面。

(  责任编辑:杨雨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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