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大局,聚焦民生,这里是《今日关注》。2016年,长寿区的几家民营农村小水电站,响应政府号召,实施了增效扩容改造。几年前,项目就顺利完工并投入运营。但直到今天,仍有部分财政补助资金没能到位。事情被卡在哪里?这样的一个案例,可以我们带来哪些思考?《今日关注》,我们一起来关注,难领的补助资金。
2016年,得知政府将对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给予补助的政策后,长寿区多家小水电站都热情高涨。2018年前后,几家电站的增效扩容项目通过了完工验收,并按照工程进度,先后拿到了应得补助资金的80%款项。然而,近年来,他们在申领剩余20%补助资金时,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问题。
长寿区大过河水电站负责人祝芳说:“说我们的自筹资金要走对公账户,我们账目不清楚,就让我们一直没有领到钱。”
按照政策,实施项目建设的资金,分为自筹资金与财政补助资金两部分。几家电站的问题,主要是部分自筹资金支出时,不是通过自己的对公账户支付的,因而缺少银行回执。尽管水电站能拿出合同、发票等其他凭证,但还是无法做到水利部门要求的“发票、结算单、银行回执”三证合一。面对这样的局面,几家水电站都有点懵。
长寿区大过河水电站负责人祝芳说:“国家补贴那部分,必须要几证合一,合同、发票、转账支票,这是说了的,但是自筹资金绝对没说。”
长寿区黄涛水电站负责人黄仕勇说:“自筹资金那会儿没要求从对公账户上走,现在又要求从对公账户上走。 ”
电站负责人表示,改造项目主要在农村偏远地区实施,购买劳保用品、聘请劳务人员等情况,打交道的对象都是私人、个体户,一些开支就通过个人账户或者现金支付。另一方面,水利部门在项目实施前、实施期间,从未提出自筹资金只能通过“对公账户”支出这一规定。而对于这样的说法,长寿区水利局并不认同。
长寿区水利局综合科科长王伟说:“最开始启动的时候,开会就强调把你们的经营账户、工程账分开,分别做账,规范几证合一。 ”
长寿区水利局说,他们一开始曾在会议上,强调过财务制度,但没有提供相关的会议纪要来佐证。电站方面则拿出来这样一份项目验收表,上面盖有长寿区水利局公章。这张验收表的制作时间是2020年。当时,重庆市水利局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对这些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论中明确写着:“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良好,资金管理符合各项制度要求”。
长寿区大过河水电站负责人祝芳说:“验收表上的数据和我们审计报告是一样的,水利局也是盖章了的,证明他是认可过的,现在又不认可了。”
但是水利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的具体经办人员,已经更换了好几次,他才刚接手不久,搞不懂当时为何会在项目表上盖章。
长寿区水利局规划建设科工作人员温薪田说:“我都不清楚原来这部分,到底是怎么样的,你其实都知道,都转了这么多次手了,昨晚上我还在问左凯(前经办人),他说他都没搞懂。我只看工程资料,我可以财务资料点都不看,也没谁觉得我有问题。”
各家水电站认为,验收表和绩效评价报告说明,起码在2020年之前,水利部门都还认为各家水电站资金管理使用不存在问题。而不是在项目启动一开始,就强调了自筹资金必须使用“对公账户”。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指导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做好项目财务管理工作。不过记者了解到,各家水电站在实施增效扩容项目过程中,相关的财务工作既没有接受过来自水利部门的指导督促,也没能得到财政部门的业务辅导。
长寿区财政局农业科工作人员说:“如果水利局他们觉得有需要我们参加的,可以配合参加。”
记者问:“他们从来没有跟你们就这个事情沟通过?”
长寿区财政局农业科工作人员说:“目前没有。”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优化前置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在长寿农村小水电补贴领取难题的这个案例中,如果相关单位的政务服务能更进一步,真正做好事前、事中的“指导督促”“申报辅导”,国家财政补助资金也许就能真正发挥作用,达到正向激励的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