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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不好酒后驾车还 “甩锅”藿香正气液

酒后驾车的危害性和后果的严重性众所周知,然而现实中总有人心存侥幸酒后开车,在遇到检查时想方设法逃避检查。近日,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就查获了这样一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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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20时40分许,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五大队在大学城东路设卡进行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这时,一辆从大学城往青木关方向行驶的小车在临近检查点20米处停了下来,民警凭经验判断该车驾驶员存在问题,迅速上前对驾驶员进行检查。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员张某浑身酒气,但张某故作镇定,一直坚称自己没喝酒,只是喝了两瓶藿香正气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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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随后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04mg/100lm,面对检测结果,张某还是声称自己只是喝了两瓶藿香正气液,并没有喝酒。

民警依法将张某带至医院进行静脉抽血检测,在此过程中,民警一直对张某进行法制教育,张某最终承认其酒后开车的事实。

经了解得知,当天,张某因琐事心情不好,便在车上借酒消愁,喝了2瓶多易拉罐啤酒,待心情平复后,感觉自己喝酒不多便驾车准备返家,却不料在途中被查。

经进一步核查,张某曾在2015年因饮酒后驾驶被处罚过。民警介绍,张某若血检结果达到醉驾标准,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若血检结果达不到醉酒驾驶标准,属于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春节即将来临,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将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市民出行安全畅通。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酒驾醉驾违法成本高,一定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  作者:王小生  )

(  责任编辑:周凯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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