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下午,记者从重庆市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落实中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重庆全面实施“云长制”,推动“管云管数管用”工作,制定出台《重庆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暂行办法》、研发上线市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系统,致力于促进数据资源有序开放和规范利用。
重庆市大数据发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杨帆介绍,基于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建立的开放系统是全市公共数据唯一的开放服务门户,集目录发布、数据汇聚、数据发布、查询检索、统计分析、互动参与、应用展示等功能为一体,向社会提供开放的公共数据资源下载、API接口调用等服务,将促进公共数据在科学研究、咨询服务、产品开发、数据加工、数据服务等方面开放利用,推动公共数据广泛服务于民生服务、城市治理、政府管理、产业融合、生态宜居等各个领域。
据悉,开放系统实行“四统一”:全市统一建设,统一流程管理,统一在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汇聚数据,统一归口对接即将上线的国家公共数据开放平台。
在数据种类方面,开放系统首批汇聚了48个市级部门,20个主题、800余类数据,免费向公众提供与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市场监管、税务、司法、交通、卫生健康、教育等多领域公共数据。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开放的公共数据经过多轮验证复查,保证了数据真实有效,具有可机读、获取简便、较高价值等特点。
重庆公共数据将根据属性有序开放
杨帆表示,我市公共数据实行依目录开放,凡列入公共数据开放目录的数据,根据数据开放属性有序开放。
重庆市大数据发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杨帆发布相关信息。
具体流程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登录市公共数据开放系统,通过实名认证后,可查询并申请使用公共数据。
对于无条件开放的数据,用户申请后可立即使用;对于有条件开放的数据,用户可通过开放系统向数据开放主体提交数据开放申请,说明申请用途、应用场景、安全保障措施、使用期限等情况。
数据开放主体及时对数据开放申请进行评估,同意的签订数据利用协议,不同意的说明理由。同时,数据利用协议经同级大数据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
同时,重庆也建立了相应的公共数据开放应用联动反馈机制,一方面数据使用主体可通过开放系统提交数据开放需求、反馈数据质量问题等,推动提升数据开放的数量和质量。
杨帆表示,另一方面也希望各数据使用主体在运用公共数据开展科学研究、咨询服务、产品开发、数据加工、数据服务等活动时,能够注明数据出处,形成正向激励的互动机制,提高数据开放主体、使用主体的获得感和积极性,构建良好的公共数据开放生态。
构建公共数据开放服务体系
我市高度重视公共数据开放应用工作,目前已初步建成“1+5”的公共数据开放服务体系。
其中,1是开放系统,为公共数据开放服务体系核心载体;5是配套支撑体系,即:一套制度提供法制保障、一套规范健全标准体系、一个联盟优化数据治理生态、一批创新应用促进数据开放、一个大赛激发数据创新应用活力。
随着我市公共数据开放服务体系的逐步健全完善,将有效促进数据开放融合、技术攻关、应用创新、成果转化、市场培育与产业发展,推动我市加快建设数据集聚洼地、数据利用高地,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智慧名城”助力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