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视界快报 > 正文

女骑手骑摩托看手机 翻车头部着地

近日,渝北区龙华大道发生一起因驾车时使用手机导致的交通事故,驾驶员陈女士因未佩戴安全头盔,摔倒时头部重重地摔在地上,不仅自己受伤,还将受到处罚。

1 0月18日下午,渝北交巡警接到报警称,龙华大道发生一起单车事故,有人员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联系120并迅速赶往现场处置。民警在现场看到,一辆摩托车倒在路边,车身轻微受损,驾驶员躺在马路上,身上多处擦伤。民警立即协助120医护人员将伤者送医治疗,并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

经查,此次事故是因摩托车驾驶员陈女士分心驾驶所致。当日,陈某驾驶摩托车沿龙华大道往百合园方向行驶,因手机突然响起,陈某便一只手握摩托车把手,另一只手则从裤兜里摸手机查看。当其准备抬头看路时,却为时已晚……

由于正前方有一辆小轿车,陈某眼看就要追尾,她急忙猛向左打方向,结果因重心不稳连人带车摔倒在地。因陈某驾驶摩托车时并未佩戴安全头盔,摔倒后头部也受到了冲击,所幸及时送医治疗,目前已无大碍。

此次事故是摩托车驾驶员陈某分心驾驶所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失及自己的医疗费共计1000元。同时,民警对陈某分心驾驶及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和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她处以记4分、罚款300元的处罚。

渝北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 :分心驾驶等于盲开!请收起手机,切勿因为看手机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剧。同时,骑乘电动车、摩托车时,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正确佩戴好头盔。

(  作者:沈兵  )

(  责任编辑:周姝珠  )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的所有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或经授权使用重庆广电集团(集团)各频道节目,版权及相关权利属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掌上重庆移动终端未标有“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或其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权利人与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网将依法处理。本网联系电话:67175860

重庆手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