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老曾把门面租给了周老板,但是最近,周老板联系不上了。老曾担心,自己不仅很难拿回门面,被拖欠的6000多元租金,恐怕也兑现不了。
老曾出租给周老板的门面,位于江北五里坪港兴小区13附15号。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显示,门面的租金是每月1200元,租赁期限从去年3月1日到今年3月1日。如今,一年租期即将届满,按此计算,老曾应收到周老板14400元租金,可老曾实际只收到了8000元。
老曾告诉记者,周老板租下门面后,就换了锁。因此他现在打不开门面,更不知道里面是什么情况。从去年7月到今年1月,他反复通过电话和短信,催促周老板补齐拖欠的租金,对方始终都是“已读不回”。
老曾保存了周老板的两个手机号。但这两个号码都一直处于关机状态。采访中,记者也多次尝试联系周老板。
记者还给周老板发的短信,截至发稿前,并未收到回复。针对老曾目前的窘境,田小江律师建议,他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租客支付拖欠的租金并返还房屋。此外,老曾还有权利向周老板主张房屋占有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