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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电桩物业拒配合 左先生质疑对方双标

左先生家住合川区德润城小区,上个月他向当地电力部门申请安装充电桩,但这需要小区物业签字同意,而小区的物业公司却拒绝配合。

物业方面认为,私人安装充电桩存在一定的风险,这种风险有可能是充电桩,也有可能是车辆本身,所以他们的态度是拒绝盖章签字。不过左先生却认为,物业的真实目的并非出于安全考虑。

另外,除了这七八个商业充电车位之外,小区车库里还有一个充电桩也是私人安装的,在左先生看来,物业的行为实在有些双标。

为了解情况,记者来到了兴盈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的肖经理表示,业主想要安装充电桩他们不支持也不反对,如果业主一定要安装,他们会给业主下达一个违规安装的通知。

既然是出于安全考虑,那么车库里为何出现了商业充电桩和一个私人充电桩呢?对此,肖经理是这样的解释的。

而根据相关规定,电力公司在施工安装充电桩时必须取得物业公司的同意,并不会有所谓的特殊渠道。随后,记者也向合阳街道电力营业厅进行了核实,德润城小区车库里的商业充电桩以及私人充电桩,都是按照正常流程办理的。

为了这事,合阳街道物业科以及电力公司都和物业公司进行过协商,但结果依然是不盖章。2019年,我市发布了《重庆市自用充电桩建设使用政策问答》,其中申报资料就包括“需要和物业签订约定书”。而物业对符合建设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约定书。那么面对目前的情况,左先生应该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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