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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调整后原证照继续有效 群众换领新证照凭自愿且不收费

11月6日,重庆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新闻发布会现场,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罗勇就户籍更新、证照换领等热点问题答记者问。

针对本次行政区划调整,重庆公安部门在户籍管理、证照办理等方面出台了哪些具体衔接政策?

目前,重庆市公安局已就社会民生、公共服务、涉企惠企等方面制定了系列便民利民配套措施,确保让群众“少跑路”。罗勇现场表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驾驶证等由公安机关办理的证照,在有效期内仍能继续使用,目前不用更换。

换领新证照遵循群众自愿原则,对有意愿使用新地址的群众,待标准地址正式启用后,可以到辖区公安派出所、办事大厅申请换领新的证照。为了不给企业、群众增加经济负担,公安机关制定了便民措施,除到期换领、遗失补领等情况外,对证照仍在有效期内自愿换领的,将不予收费。

罗勇现场提到,为提高办证换证效率,重庆市公安局不仅在辖区公安派出所、办事大厅增派力量,还突出“一件事一次办”“一窗综办”,配套完善“警快办”政务服务平台以及相关业务系统改造,同步更新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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