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重庆新闻 > 正文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券期货犯罪警示教育中心”成立

中介公司让不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人化身为直播间“股神”,还发展出 多位代理商及投资者。在 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15日)到来之际, 这一由重庆检察机关 办理的 因 “黑中介”引发的系列证券期货犯罪案,被公布在新成立的 “证券期货犯罪警示教育中心”。

“证券期货犯罪警示教育中心”, 由重庆 市检察院第一分院、重庆证监局和西南证券公司联合共建, 地址位于 西南证券总部办公大楼。在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教育中心里,展示了检察机关 近五年来办理的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的数量、特点和办案理念,以及重点领域高发罪名典型案例。其中, 检察机关办理的 系列证券期货犯罪案中,重庆A公司在 新三板挂牌上市后, 未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陆续与B公司等多家 不具备证券经营资格 中介机构公司达成融资协议,通过定向新增股份、投资人与代持人签订代持协议, 向社会公众代为销售A公司的股票,中介公司还 寻找或包装部分短视频平台财经类“博主”虚假宣传,推销股票。最终, A公司被判决构成擅自发行股票罪,B公司被判决构成 非法经营罪。

据了解, 2018年,市检察院一分院被确定为全国七个检察机关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之一, 2020年至2024年,共办理证券期货犯罪案件25起64人。 监管机构、检察机关和金融国企希望通过 中心,发挥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的作用,提高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 共同 维护好金融市场秩序,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的所有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或经授权使用重庆广电集团(集团)各频道节目,版权及相关权利属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掌上重庆移动终端未标有“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或其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权利人与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网将依法处理。本网联系电话:6717586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入口

重庆手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