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卫视传媒公司招投标及公开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有《2026重庆文旅委发展大会宣传片制作》项目拟公开面向市场开展竞争性比选,根据各市场主体响应报价择优选择项目意向合作单位,欢迎合乎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
一、项目名称:《2026重庆文旅委发展大会宣传片制作》
二、比选项目:宣传片制作
三、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1.采购内容
宣传片制作含拍摄方案、拍摄脚本、摄影师/摄影设备、灯光师/灯光器材/设备车辆、剪辑、后期制作/调色等。
项目要求:
①宣传片时长6分钟,画面优美、制作精良,具有数字感、科技感,并精准契合“雄奇山水 新韵重庆”城市气质;
②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摄影摄像、灯光、录音、剪辑、调色等设备及相关工作人员;
③完成宣传片后期制作及合成,双版本输出(4K、高清)+立体声,满足电视播出的色域、声音等要求;
④承担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差旅、制片、人工、运输、车辆等费用;
⑤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完成拍摄制作项目,2026年3月25日初审,及时补拍、修改制作完成,2026年4月20日17时前交最终成片,文件格式:MP4或MOV或MXF(以甲方需求为准)。
【注:无修改次数上限,过审为止】
2.最高限价≦7万元(含税价)
四、合同期限
2026年3月至项目结束。
五、资格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选人股东非重庆广电集团员工及配偶、员工子女及其配偶(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方,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比选活动,否则均为无效(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7.比选申请人承诺报价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承诺书和网站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响应报价,不接受转包。
9.诚信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六、评选方式
评选方式: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指在全部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参选单位作为第一中选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七、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一次性包干价形式报价,费用应涵盖服务全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器材费、策划与执行人员劳务费、内容创意与制作费、渠道资源采购费及其他相关杂费。一经报价,报价单位因自身原因漏报、少报皆自行承担,不予补偿。
备注:为确保项目如期顺利开展,各报价主体须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实际客观谨慎报价,如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将视为无效报价,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卫视传媒有限公司。
八、比价原则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参选人以含税价为竞选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参选人以不含税价作为竞选价。
九、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3月19日-2026年3月23日
2.获取方式:视界网(https://www.cbg.cn/ )平台下载
十、文件递送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地点
1.比选时间:2026年3月23日上午10:00
2.比选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68号彩电中心广告楼一楼会议室
3.文件递送截止时间:2026年3月23日上午10:00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本次竞争性比选不接受邮寄响应。
十一、答疑及质疑
答疑电话:18523028200 方老师
质疑电话:023-68881136
公告单位:重庆卫视传媒有限公司
公告期限:2026年3月19日-2026年3月23日
采购单位:重庆卫视传媒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