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区县融媒 > 正文

严查“移动炸弹”!江北警方火眼金睛查获违规运“气”三轮车

一辆普通的三轮车,一块刻意垂挂的深色遮布,其下隐藏的竟是八个排列整齐的液化煤气罐,犹如一颗穿行在闹市的“移动炸弹”。10月25日,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铁山坪大队民警查获一辆非法运输液化气的车辆,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微信图片_20251028150322_613_20.jpg

查获的违法三轮车(江北警方 供图)

当天9时14分许,民警任静波在海尔路巡逻时,一辆行驶中的三轮摩托车引起了他的警觉。该车后车厢被一大块深色布罩得严严实实,完全看不见内载货物。“正常的货物运输何必如此遮掩?”这让任静波心生疑窦,他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当驾驶员段某掀开遮布的那一刻,任静波都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八个液化煤气罐赫然出现在眼前,它们被紧紧地固定在狭小的车厢内,一旦在行驶中因碰撞、倾倒引发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你知不知道你这样的行为太危险了!这简直是在拿自己和大家的安全开玩笑!”面对民警的质问,驾驶员段某坦言,自己为了图方便,驾驶一无运输危险化学品资质的车辆运输液化气,并企图用遮布打掩护,躲避执法检查。

“你这是错上加错!”民警对段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煤气罐是危险品,用毫无防护的三轮车运输,任何一次颠簸、一次轻微剐蹭都可能引发无法挽回的悲剧。你想想,这会对道路上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造成多大的威胁?”

最终,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驾驶员段某违规运载危险物品的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联系专业车辆对煤气罐进行安全转运。

警方提醒:液化气罐绝非普通货物,它的运输有严格规定。运载此类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使用符合国标的专用危险品运输车,并配备专业的持证人员和安全设备。任何为了省事、图方便的违规操作,都是在亲手埋下安全的“定时炸弹”,切莫心存侥幸,害人害己。

(  作者:李林健  )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的所有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或经授权使用重庆广电集团(集团)各频道节目,版权及相关权利属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掌上重庆移动终端未标有“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或其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权利人与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网将依法处理。本网联系电话:6717586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入口

重庆手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