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公布首批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场馆名单,万州法院“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司法实践基地成功入选。
长江三峡库区“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司法实践基地坐落于大周镇铺垭村、五土村长江之畔,融案件审判、生态修复、法治教育、乡村振兴等作用于一体,具有鲜明生态环境保护特色的法治教育实践场所。
2016年,万州区法院结合破解长江消落带治理难题,创新异地补植机制等生态环境修复目的,在万州区大周镇长江库岸选址,利用环境资源违法行为人自愿交纳的生态修复费用,成片栽种耐水泡、耐盐碱、耐腐蚀的中山杉,形成长江三峡库区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目前已裁种中山杉6万株,600余亩。长江干流万州段水质常年总体保持Ⅱ类,万州长江两岸森林覆盖率达到70%。
2022年,万州区法院将“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司法实践基地教育馆融入大周人民法庭进行一体化设计建设。以室内室外合理布局,分类展陈环境资源审判中查获的180余种涉案赃物及相关图片,充分展示和讲述渝东北片区林业、农业、规划与自然资源等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共同开展查处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行为,共同守护长江三峡库区青山绿水的生动法治故事。
大周人民法庭既是人民法院开展司法审判的重要场所,又是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的生态环境法治保护宣传教育基地,对推进生态修复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司法服务保障绿色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为新时代人民法庭打造特色亮点品牌提供了借鉴样本,发挥了示范效应。
(供图单位:万州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