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小韦想租一间房屋备战考研,由于涉世未深,他没能分辨对方的身份,支付定金后才发现,对方根本不是房东。如今,他想要回这笔定金,遇到了困难。
大学生小韦报了一个暑假期间的考研辅导班,想在上课地点附近租一间房子。5月下旬,他在网上搜索到一处不错的房源,联系上了发布广告的男子廖某。廖某微信名称明确写着“房东直租”,这让小韦认为,廖某就是房东。小韦通过微信向对方明确表示,他想“短租”。实地看房后,小韦表示满意,廖某要求小韦先支付300元定金。小韦犹豫再三,担心其他租客捷足先登,便支付了定金,并备注“七八两个月房源订金”字样。
至此,小韦才得知,收取定金的廖某压根不是业主。事实上,这套房屋的业主早在两年前,就把房屋的独家出租代理权委托给了“二房东”陈先生,委托期限是五年。记者联系上了“二房东”,他表示,自己在网上发布的房源广告,被中介人员廖某看到了。
“二房东”表示,这套房源一年起租,无法满足小韦的短租需求,不会与小韦签订租赁合同。如今,小韦租不到这套房子,便要求中介廖某退还300元定金,被廖某明确拒绝。记者联系上了廖某,他表示,这300元钱是他应得的。
对于这笔定金该不该退还,记者采访了630法律服务团的田小江律师。
田律师还表示,由于廖某并未促成“二房东”和租客签订租赁合同,因此廖某所主张的佣金也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目前小韦已经报警。他想通过自己的经历,给大家提个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