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的主体横梁上,有一处裂痕。卢先生买这辆车的时候,检测机构认为,车辆虽然有“变形开裂痕迹”,但属于“非事故车”。可等他卖车时,另一家检测机构却说,因为这道裂痕,摩托车就已经是“事故车”。两家机构的结论为何天差地别?
卢先生这辆摩托车的横梁上,有这样一处明显的裂痕。他拿出的这两份检测报告中,裂痕本身变化不大。然而,就是这一处裂口,摩宁检测说车辆是“非事故车”,而现在中正摩检,却说车辆是“事故车”。
记者分别咨询了两家机构。后面的中正摩检表示,之所以认定这辆车已经达到事故车标准,主要就是因为这道裂口。
那之前的摩宁检测,为何又说车辆不是事故车呢?对此,摩宁检测表示,他们当初的报告确实有疏漏。这辆车是去年8月分,由陕西一位车主送检。
由此说来,那一份认为车辆不是事故车的检测报告,确实存在问题。然而,当初卢先生就是看得这份报告,才买了这辆车。于是,卢先生找到当初买车给他的车行,要求退车退款,并赔偿检测费。双方一直谈不拢。面对记者采访时,当时卖车给卢先生的这家车行负责人说,他们之前也提出过很有诚意的解决方案,愿意以合理的价格回购这辆摩托。但双方对于具体价格,一直谈不拢。但是在协商过程中,卢先生的一些做法让他们很难接受。
但是在卢先生看来,自己去拉横幅,也是迫不得已的维权手段之一。双方无法协商,卢先生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而细究起来,事情的根源,出在鉴定机构一开始的那份鉴定报告上。但和卢先生发生直接关系的,却是车行卖家。那卢先生到底起诉哪一方,是较好的诉讼策略呢?630法律服务团的杜江涌建议,卢先生还是应该找卖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