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好奇擅自进入施工现场“看热闹”,不料被飞溅的石子划伤额头。事后,伤者认为施工方未设置警戒线存在过错,而施工方却觉得自己很冤枉。双方为此吵得不可开交。
发生争吵的一方是施工方负责人,另一方是受伤的李大哥。事情还得从3月19号说起,当天李大哥路过合川区三庙镇 邮政储蓄七间支行时,发现里面机器轰鸣挺热闹,于是出于好奇便凑了进去。
事情发生后,施工方工作人员把李大哥带到附近的诊所进行了包扎。但对于后续的治疗,双方却发生了争执,甚至还为此报了警。
记者注意到,李大哥的伤情并不算严重,为何还要持续争吵呢?李大哥提供了一段视频,称施工方在临街门面装修时,没有设置任何安全保护措施,就应该承担事故的责任。
而施工方的现场负责人表示,他也搞不懂李大哥为何会擅自进入装修现场。在他看来,这起意外应该由李大哥自己负责。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记者也咨询了630法律服务团的杜江涌律师。律师认为,临街门面装修,不同于私人室内装修,确实有必要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安全保护措施。
同时,律师也指出,李大哥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擅自进入处于作业状态的施工区域,对自身安全疏于防范,也存在重大过错。具体的责任划分,需要看双方过错程度的大小。
目前,当地社区已经介入调解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