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修车纠纷协调了多次都没结果,邹先生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交通执法部门求助。让他没想到的是,队员介入不到两小时,问题就圆满解决了。
邹先生亲手写下这封感谢信,委托朋友送到交通执法部门。据了解,邹先生名下有一台网约车。去年9月,驾驶员把车送到汽修店维修发动机。维修花费了8000多元。没想到仅仅过了三个月,车辆再次出现了问题。
邹先生多次找维修店沟通,双方始终谈不拢。眼看春节临近,他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找到了交通执法部门。
事情解决得这么快,邹先生又意外又感动。而唐培根和同事们的工作并没有就此止步——他们在调解中发现,这家维修店并未按规定进行经营备案。为此,他们除了协商解决邹先生反映的矛盾,还承诺帮助、引导维修店完善备案,把手续合法化。
对于执法队员的这一份“额外”帮助,维修店老板既感激又惭愧。
一次纠纷的化解,带来的是“双赢”的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应当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消费者如果遇到修车纠纷,除了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交通执法部门反映,请求介入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