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低价装好新房,打造成为样板间后还有收入。又专门签定了 一个附加协议,约定不再另外收费, 谁知装修到一半,自己还是得加钱。最近,大渡口区的黄大爷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
黄大爷的新房位于大渡口区,一直没装修, 去年十一月,他在网上看到一家公司的广告,几万块钱就可以装好新房并成为公司的样板间,还有另外的收益。 当时黄大爷也询问过,他的这套房屋装修下来,市场价格至少需要十多万。广告里说只用花几万元,黄大爷感觉很划算。
随后,黄大爷和这家公司签定了合同,合同中第一项的内容就是 订购材料细则,其中约定:黄大爷作为甲方,向乙方支付定制材料货款六万元,乙方按出厂价格向甲方交付六万元的定制产品。第二项的内容就是样板房联营合作细则,新房装完成为样板房后,提供各项补贴。而黄大爷认为,缴纳了六万的货款,就可以装完房屋了。
不过黄大爷是个谨慎的人,为了后面不变卦,当时他要求和对方又签定了一个附加协议,按照合同约定, 甲方黄大爷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六万元整,乙方给予甲方样板房补贴六万元整的额度,在合同范围内乙方不再收取其他费用。这样一来,黄大爷感觉吃下了定心丸。
经过一个多月的装修后, 现在 新房吊顶、墙面已经完成,下一步就应该运来瓷砖装修地面。可这时公司要求黄大爷再缴纳一万多元的材料费。黄大爷很纳闷,不是只交六万元吗?怎么要加钱?公司方面告诉他,按照合同中 联营样板房合作细则约定:甲方成为联营样板房后,乙方才能提供产品、人工、运费以及软装配套产品等补贴。也就是说,黄大爷前面缴纳的六万块材料款已经用完,在没有装修好成为样板间之前,黄大爷需要自掏腰包购买其他的装修材料。
黄大爷一算,现在装完这套房屋,需要的费用比市场价格还高,他认为自己被文字绕晕了, 采访中,记者 联系上对方公司负责人,这位负责人介绍,他们只是材料供应商,并不是装修公司。他们和黄大爷签订的,不是装修合同,而是联营样板房的合作合同,黄大爷的新房在装修完成、成为样板间后,才能够领取到补贴,而现在六万块以外的装修费用,就需要黄大爷自己承担。
对于附加协议中,不再收取其他费用的条款,这位负责人解释到,指的是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这位负责人表示, 现在出现这样的情况,可能是黄大爷在签订合同时,并没有理解到这样合作的模式。
目前黄大爷和该公司就解决方案还在协商中,通过这件事情,黄大爷也认识到,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对合同内容和条款理解透彻,不要只看价格。
记者发稿前,黄大爷打来电话称,通过协商,双方已经解除了联营样板房合作的合同,下一步他直接向公司购买材料,完成后续的装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