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李女士和租客苟先生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从2020年8月1号到2021年8月1号,每月房租1900元,按季度支付。合同到期后, 苟先生没有和李女士再签订合同,但租房仍旧继续,租金也在正常支付。不过, 2025年6月到8月,共计3个月的房租 ,对方却没有支付了。
从微信聊天上看, 李女士一直催促租金,每次苟先生都表示很快就可以支付。 由于迟迟收不到房租,李女士于是打开了自家房门,顿时傻眼了,整个房屋一片狼藉,屋里的不少设施都遭到了破坏。
发现情况后,李女士和 苟先生进行了联系。对于房屋设施的损坏,苟先生没有否认,表示会将拖欠的房租,以及更换房屋设施产生的费用,总共10140元,全部支付给李女士。
李女士说,苟先生承诺得非常爽快,却始终没有付诸行动,到现在也没有支付这笔费用,如今连电话也不接了。
发稿前,记者再次拨打苟先生电话,依旧未能拨通, 由于没能联系苟先生,李女士所说的一些细节,还有待进一步核实 。李女士表示,如果苟先生迟迟不露面解决问题,后续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