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沈先生将公寓出租给一家酒店,约定租期十年,租金按季度支付。不过最近半年,沈先生一直没能按期收到租金。
沈先生介绍,这套公寓是2017年购买的。当初,开发商表示可以帮助他们将房间出租十年;于是,他购房时,同时与重庆伴山子语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两份协议,包括《公寓物业委托管理经营协议》和《外聘顾问劳务协议》。
刚开始几年,沈先生都能如约收到租金;中间酒店跟他们协商,希望能降低租金到每月2050元,他也同意了。但从去年7月开始直到现在,两个季度的租金,却一直没到账。
沈先生多次与酒店协商。酒店方提出,2025年第三、第四季度的租金,要等到租期满,也就是2027年6月才支付。对于这样的说法,他不能接受。
在伴山子语酒店,负责人表示,他们酒店确实在正常经营,不过现在酒店方资金周转困难。
针对沈先生遇到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徐斌律师。徐律师表示,虽然沈先生签订的是《公寓物业委托管理经营协议》和《外聘顾问劳务协议》,但补充说明,这两份协议的钱,实际都是用于支付租金。鉴于目前的情况,酒店方已经违约,徐律师建议沈先生尽快起诉,解除合同,收费房屋,同时要求酒店方支付所欠租金和违约金,避免进一步扩大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