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方先生说,七年前,他替公司给讨薪民工垫付了两万五千元的工资,然而时至今日,公司都没有把这笔钱还给他。那么事情真的是这样吗?记者进行了调查。
方先生2017年入职一家装饰公司,在工地上当管理员,负责招揽工人来打零工。2019年1月20日,与方先生长期合作的两位工人来到公司,向方先生讨要工资。
方先生提供的转账记录显示,当时他向工人邹师傅转账五千元,向邱师傅转账两万元。三个月后,也就是在2019年4月份,方先生从这家公司离职。他说,在离职前后,自己多次向公司讨要这两万五千元,然而七年来一直没能要回。随后记者来到这家公司,采访了方先生所说的那位黄经理。
黄经理表示,方先生在公司就职期间,私下里也在外面接私活儿;而2019年1月来公司讨薪的那两位工人,有可能就是给方先生干私活的。对此方先生承认,自己就职期间,的确在外面接私活儿。不过他坚称那两位工人所追讨的工钱,是给公司干活的劳动所得。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记者分别拨通了两位工人的电话。
两位工人的说法,均不支持方先生的主张。此外,公司方面表示,工人给公司干活儿之后,只要填写票据,公司就会把钱款直接打进工人的账户;即便是需要垫付给工人,也不会安排方先生垫付,因为方先生的职级不够,而应该是安排更高级别的工地负责人去垫付。公司方面还向记者出示了给工人付款的多张票据,均产生于方先生在职期间,上面有方先生作为工地管理员的签字。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记者也只能把他们各自的情况罗列出来,无法就此事做出最终的判断。如果方先生仍然对此有争议,最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