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拨打630热线投诉,自己上班不仅拿不到工资,借给老板的钱,也要不回来;而老板则表示,刘先生并非员工,而是学徒,收的钱是学费。
刘先生今年30岁,9月份经人介绍,认识了两江新区一家农产品店的经营者。按照刘先生的说法,他是来这里上班的,不过,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
门店给刘先生提供食宿。刘先生9月10日来到这里,当天就通过微信,给经营者转了一万元。转账时,并未备注钱款的性质。
双方都没有提供直接的证据证明各自的说法。到了11月底,双方之间的矛盾开始显现。
刘先生要求门店支付工资,并且归还欠款,被经营者明确拒绝。对于双方之间的关系,记者咨询了630法律服务团的田小江律师。
对于那一万元钱,田律师表示,刘先生可以凭借转账记录,向法院主张这笔钱是借款,要求对方还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