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年,市民梁先生的妈妈在两江新区博翠未来小区买了一套洋房。当时开发商承诺:赠送五年物业费。如今梁先生准备把房子卖掉,可他们却发现,开发商承诺的物业费如今难以兑现。
梁先生介绍,他们是2021年购买的房子,当时开放商有一项“买房送物业费”的优惠活动。
梁先生说,他们是2023年7月才接的房,比物业费抵扣券上的时间晚了大半年。而接房后他们也没有装修入住,直到今年9月,梁先生打算出售这套房子才找到物管公司询问相关情况。
按照物业的说法,由于抵扣券无法使用,梁先生目前已拖欠了2年的物业费。而且更让梁先生郁闷的是,前几天房子已经售出,可由于物业费的事情没有处理好,新业主办理入住也遭遇了麻烦。
对此,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开发商没有支付相关费用,所以业主拿来的物业费抵扣券他们无法认可。目前他们给出了两个解决方案,一是物业费打六折;另一个是每年的物业费“买9送3”。至于购买二手房的新业主如何办理入住手续等问题,这名工作人员是这样解释的。
针对此事,记者也咨询了法律界人士,律师认为,开发商向业主出具的有关减免物业费的承诺,要看物业方是否事前认可或事后追认,否则业主只能向开发商主张权利。不过,不管梁先生是否补齐物业费,物管都不应该限制新业主的入住及装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