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份,周先生和朋友唐女士在渝北区旭辉星干线售楼部,认购了两层楼,合计30套公寓,并且支付了近三百万元的房款。开发商承诺,会尽快办理这三十套公寓的网签手续。然而,周先生和唐女士一等再等,迟迟没有消息。经过不断追问,开发商才告知周先生和唐女士,这两层楼全部处于抵押状态,无法网签。
周先生和朋友唐女士,以前都是从事酒店经营的,所以就想购买公寓来做酒店。今年四月底,周先生和唐女士在销售人员的推荐下,认购了旭辉星干线A栋22层和23层,两层合计一共30套公寓。签订完认购协议,支付了定金之后,在今年5月底,唐女士和周先生和开发商签了买卖合同,不过这三十份买卖合同不是有关部门统一格式的网签合同,而是一份看起来类似的购房合同。
两层总价800多万,两人付了292万,交钱之后,开发商承诺,会尽快为周先生和唐女士办理网签手续,然而,等了两个多月,迟迟没有后续消息。周先生和唐女士开始警惕起来,经过不断追问,以及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问询核实,这才发现原来他们购买的这两层楼,30套公寓,早在几年前就抵押给了其他机构。
周先生说,无论是签订认购协议,还是签这些买卖合同,开发商的销售人员从来没有告知过他们,这些公寓的产权已经抵押给了别人。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当时和周先生、唐女士对接的置业顾问。
记者仔细查看周先生和唐女士的这些买卖合同,在合同补充协议第二条中是这样约定的:对于销售的房屋产权是否设定抵押,出卖人无需另行通知,同时也无须承担违约责任。换句话说,开发商通过这一条,达到了规避责任的目的,就算没有提前告知周先生、唐女士,这些公寓已经被抵押,也构不成违约。对此,周先生和唐女士回忆起签合同的一个细节:
此后拿到完整合同后,两人也没有仔细查看合同内容。对此,律师表示,如果情况确如周先生他们所说,那开发商这种不提前告知房屋产权已被设定抵押的行为,就涉嫌销售欺诈,周先生和唐女士就此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房退款,并且赔偿损失。据了解,周先生和唐女士已向开发商提出了退房要求。
随后,记者和周先生、唐女士一起来到了开发商的办公地址。负责财务的工作人员介绍说,今天销售部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都不在,对于何时能退款的问题,目前集团公司会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决定。
目前,周先生和唐女士也已向当地住建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相关部门对此也十分重视,正在督促开发商尽快兑现退房退款的承诺。通过这件事,我们也要提醒市民朋友,无论是在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最好提前到交易中心,对房屋产权情况,有无抵押,有无查封等问题,问询核实,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