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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怀疑买到“三无产品” 商家称现货交易没任何问题

徐女士在一家商场购买了一款现货沙发,当送货到家的时候,她发现沙发上没有任何标签。由此,她认为她购买的沙发是个“三无产品”,并和商家起了纠纷,那这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

今年7月,徐女士来到巴南区一大型家具馆挑选家具。很快,她看上了一个摆放在卖场的样品沙发。下单购买后,当天就送货到家了。徐女士仔细查看这款沙发后,才发现沙发上没有任何吊牌或者标签。徐女士立即询问商家,对方答复,沙发放置在卖场的时间很长,吊牌早就扔了,他们可以把相关材料提供给徐女士。几天后,商家给徐女士发来了一份产品使用说明书,但徐女士对这份产品使用说明书并不认可。

在接到徐女士投诉后,9月26日,李家沱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了回复:经查,当事人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及产品合格证无法证明与案涉沙发存在关联,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因法律法规仅作出责令改正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为了核实相关情况,记者联系上了商家负责人。她表示,他们后续提供的产品使用说明书没有问题,可以去鉴定。

随后,记者和徐女士一起来到了商场的消费维权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问题的焦点就是这款沙发到底是不是“三无产品”?商场认为,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还不能下这个结论。如果职能部门作出类似认定,并有处罚书,商场会第一时间帮助消费者退货退款。

对此,田小江律师认为,如果徐女士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回复,感到不满意,她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去法院提起诉讼,走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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