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女士购买珠宝,和店家签订了回购合同,期待着四年后把珠宝又卖给店家。然而四年期满后,邓女士发现,这家店早就撤场了。
2019年2月17日,邓女士在一品牌珠宝的观音桥专卖店,购买了一枚钻戒,价格是9587元。双方签订了一份回购协议,约定在购买四年后的一个月内,邓女士可以申请回购,也就是把钻戒卖给店家。根据协议,届时店家会扣除20%的工费,也就是1917元;此外,回购只能在本店进行。协议上加盖了“观音桥专卖店收款专用章”。
在邓女士购买钻戒的当年,观音桥专卖店就已经停业,店长周女士没有透露停业原因。四年后,也就是2023年2月,邓女士准备申请回购,没有找到这家店铺。
邓女士说,虽然当初的协议约定只能在本店回购,但是签订协议的次日,店长曾给她发来这样一段语音。
邓女士认为当时的店长周女士误导了自己。她得知,周女士目前就在同一品牌的南坪专卖店当店员。于是,她来到南坪专卖店申请回购,被对方明确拒绝。
随后,记者多次拨打这一珠宝品牌总部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邓女士和南坪店僵持不下,警方一度介入调解。邓女士想知道,她是否可以依据微信语音,向其他门店申请回购?对此,记者采访了630法律服务团的田小江律师。
田律师建议邓女士前往市场监管部门,查询原观音桥专卖店的经营主体,再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或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