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市民周先生驾车行驶时遭遇车祸,对方全责。因着急卖车过户,周先生自行垫付2800元修车费,对方保险公司承诺后续赔付。然而,修车已经完成半个月,保险公司却始终没有打款,让周先生很是郁闷。
今年4月,周先生驾车行驶时,与一辆大货车发生碰撞,经交警认定,大货车司机负全责。事故发生后,对方保险公司联系周先生,启动定损流程。但车辆修好后,周先生按时取车,却发现修理费居然还没有支付,由于周先生已与朋友达成卖车协议,时间紧迫,他便先垫付了2800元的费用,保险公司同意之后再把钱转给他。
但如今已过去半个月,保险公司仍未赔付这笔钱。周先生多次催促,对方表示,没能联系上大货车司机,只能先赔付交强险所涉及的金额,无法全部赔付。保险公司解释称,根据内部规定,赔付前需被保险人通过书面、电话或短信等方式确认同意。
记者也拨打大货车司机电话,但一直无法拨通。周先生再次致电保险公司经办人员,对方仍坚持需被保险人同意才能打款,但他表示,如果始终没有联系上,他会向公司申请,看能否提前赔付。
对此,630法律服务团律师杜江涌表示,保险公司这一要求并不合理,在责任明确、定损无误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依法履行赔付义务。
目前,周先生仍在等待保险公司回复。